来源:曲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020-09-03 17:07:39 阅读量:2794
一、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举报 来信请寄:保定市曲阳县南环路19号曲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73100。
来访举报 来访接待地址:保定市曲阳县南环路19号曲阳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312-12388。
网络举报 举报网址http://hebei.12388.gov.cn/baodingshi/quyangxian/
三、信访举报办理程序
(一) 归口受理 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信访举报,按程序办理。
(二)分类办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信访举报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分流。对属于本级机关管辖范围的初次信访举报,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本级机关有关部门办理,重复举报按程序审批后留存,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程序审批后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或责任单位处理。
(三)结果反馈 对实名信访举报件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将办理结果告知实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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