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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进驻完成

来源:曲阳县委巡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0 11:07:46 阅读量:552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曲阳县委第八轮巡察共组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宣传部(网信办)、统战部(工商联)、雕塑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法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县供销社、信访局、统计局、团县委、编委办、党校、工会、科协14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2021年3月24日,县委各巡察组已全面完成进驻。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动员会,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各巡察组于会前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传达了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巡察重点。

巡察组组长指出,县委巡察组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正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通过巡察工作,推动解决影响本单位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本轮巡察,结合被巡察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2018年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市委第六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组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祝涛同志参加了县法院动员会。会上,张祝涛同志要求巡察组深刻认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和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等有关要求,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要求县法院党组恪守党性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参加巡察动员会的其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县委巡察组受县委委派,肩负县委的权威和信任,履行政治监督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如实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被巡察党组织要从协调配合、舆情处置、疫情防控和纪律监督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合,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要以这次市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为契机,准确把握政治内涵,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更深更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担当奋进的良好政治生态。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支持巡察组的监督检查。把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检查。把这次巡察工作当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当成一次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良好机遇,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接受巡察,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本轮巡察为期2个月,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开展座谈、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结束后,将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参加与巡察工作无关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对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相关单位办理。

为广泛听取意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县委各巡察组均设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巡察联系信箱,受理干部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县委巡察办监督电话:0312-426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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